隐私权政策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
– PRIVACY POLICY –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

本公司及本集团公司(*)必须强烈回应顾客的信赖,会遵守与顾客在个人信息保护上的所作的约定,并建构严格的管理体制正确且安全地处理顾客信息,在本公司事业活动所伴随的个人信息收集、管理及利用,会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以下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同时也会制定下列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确实执行顾客的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

1.本公司基于以下利用目的之范围内利用顾客的个人信息

  1. 邮购销售等相关商品发送及通知、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2. 通过邮件广告、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问卷调查、试用者招募等相关信息
  3. 本人身分确认、顾客在网站上的认证
  4. 用于顾客在本公司网站等的流量统计及行动测量
  5. 用于广告分发、显示及效果测量
  6. 为应对违反本公司条款、政策等(以下称“条款等”)行为
  7. 为通知本服务相关条款等的变更等
  8. 为顺利展开本公司业务

2.为达成前项所特定利用目的而超出个人信息处理的必要范围时,将事先获得顾客的同意。

3.尽管有前2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中,为达成第1项的利用目的,个人信息的利用有超出必要范围的可能。

  1. 根据法律规定
  2. 为保障人身、生命与财产之安全,但难以取得顾客同意时
  3. 为提升公众卫生及促进儿童健全养成之特殊必要情形,且难以获取本人同意时
  4. 国家机构、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受托者,于执行法令规定事务时,必须予以协助,且经使用者同意会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4.当本公司更改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时,将在与该当利用目的有关连性及合理认可的范围内变更。利用目的变更完后,将在本策略中公告变更后的利用目的。

适当获取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通过正确且适当的管道获取个人信息,并不会通过欺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
确保个人信息内容的正确性等
本公司在达成利用目的的必要范围内,会维持正确且最新的个人信息内容,同时会立即删除无任何利用必要的个人信息。
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为防止个人信息的丢失、破坏、篡改及泄漏,会针对未经授权的访问、电脑病毒等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
员工的监督
本公司在员工(高阶员工、正职员工、契约员工、派遣员工等在本公司从事本公司业务者。以下相同)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时,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会针对员工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本公司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计画时,会针对员工实施相关个人信息保护及适当管理方法的定期教育与指导。
委托方的监督

1.本公司随着本公司的业务活动会将订单处理、商品、目录及邮寄广告等发送、信用卡付款与其他各种手续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人员(以下称“委托公司”)来处理。针对委托公司会进行严格的调查。
2.本公司为能安全地管理委托的个人信息,将对委托公司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第三者提供

本公司所持有个人信息除非获得顾客的同意,原则上不会提供给第三者。但是,在下列情况有提供​​给第三者的可能。

  1. 根据法律规定
  2. 为保障人身、生命与财产之安全,但难以取得顾客同意时
  3. 为提升公众卫生及促进儿童健全养成之特殊必要情形,且难以获取本人同意时
  4. 国家机构、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受托者,于执行法令规定事务时,必须予以协助,且经使用者同意会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5. 本公司及本集团公司合并、分社化、营业让渡时
  6. 为了在本集团公司※提供综合服务,需要共同利用时
    共同利用项目: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出生年月日、性别、电子邮件地址、购买履历等
    共同利用之目的:与上述“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相同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等
本公司任命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以妥善整备、管理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
咨询窗口

对本公司在个人信息处理的投诉或咨询,请联系下面的咨询窗口。

【露姬婷客服中心 个人信息窗口】
连络电话:0120-4871-33(平日 上午9:00 ~ 下午5:30/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露姬婷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责任

个人信息的揭露、修正、停止利用等
当不需本公司的邮件广告等时,请联系以下的“露姬婷客服中心 个人信息窗口”。本公司会在确认本人身分后,立即停止邮件广告发送等服务。
若您对于本公司持有个人信息的揭露、修正、停止利用等有任何要求、意见或提问等时,请联系“露姬婷客服中心 个人信息窗口”。

2008年5月12日制定
2019年4月15日修订

露姬婷株式会社
董事长 藤井 敬ニ

※本集团公司
山田养峰场总公司株式会社 / 山田养蜂场株式会社 / MICO株式会社 / 山田蜜蜂农园株式会社 / Natural Garden株式会社(顺序不同)